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》第一章 总则与定义 第一条 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、方便性及快捷性,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解决办法》)的规定,制定本程序规则。
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程序规则》第一章 总则与定义 第一条 为了保证域名争议解决程序的公正性、方便性及快捷性,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解决办法》)的规定,制定本程序规则。
.hk 申请资格:本地或海外以个人或团体申请;具体要求:申请以下各类别三层「.hk」域名所须提交的任何证明文件 (域名如:.com.hk / .公司.hk, .org.hk / .组织.hk, .edu.hk / .教育.hk, .net.hk / .网络.hk, .gov.hk / .政府.hk, 以及 .idv.hk / .个人.hk)
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 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[程序规则] [由2006年11月30日起生效] 按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进行的仲裁程序,必须受本程序规则、有关的仲裁服务机构的补充规则、仲裁条例 (第341章) (详见 www.justice.gov.hk/Home.htm ) 或任何已实施的合法修订所约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