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 域名争议解决政策 [程序规则] [由2006年11月30日起生效] 按香港域名注册有限公司域名争议解决政策进行的仲裁程序,必须受本程序规则、有关的仲裁服务机构的补充规则、仲裁条例 (第341章) (详见 www.justice.gov.hk/Home.htm ) 或任何已实施的合法修订所约束。